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党群工作 >> 支部工作 >> 正文
根据《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办法》有关规定,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详见附件。
上一条:人工智能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动员大会 下一条:人工智能学院(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) 委员会学生第二党支部发展党员(吸收为预备党员) 公 示 表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