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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审核,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详情请见附件。
上一条:人工智能学院(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) 委员会学生第二党支部发展党员(吸收为预备党员) 公 示 表 下一条: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计信学院分党委学生第二党支部发展党员(吸收为预备党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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